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专项
1、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标准研制升级奖励。支持企业研制行业标准,对牵头制定并按规定发布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分级依次给予每个标准不高于5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2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并对亦庄新城发展产生实际贡献。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申报主体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牵头制定并正式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
2、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数据应用与流通交易奖励。围绕自动驾驶感知规控算法训练、设计运行场景验证、安全运行能力测试等应用方向,支持特色数据产品开发。对于通过合规渠道获取并有效利用流通数据、促进数据商业化应用的主体,按其实际支付的数据交易额的30%予以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15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请主体为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并对亦庄新城发展产生实际贡献,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二)申报主体需为实际支付购买数据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交易数据须围绕自动驾驶感知规控算法训练、设计运行场景验证、安全运行能力测试等应用方向。
(三)数据交易应满足行业相关监管要求,交易数据来源及应用须安全、合法、合规。
(四)数据交易应在自动驾驶公共数据专区或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进行目录登记,应充分利用北京市人工智能训练基地公共算力及相关工具平台,鼓励支持产品上架和流通交易。
(五)数据交易实际支付时间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3、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公共服务领域示范应用奖励。对开展环卫清扫、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示范应用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测试里程给予6元/公里的财政支持金额,每个企业每年支持金额最高3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并对亦庄新城发展产生实际贡献的自动驾驶技术研发、测试或运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请年度内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主体间存在关联关系,开展不同示范应用测试,可以独立认定测试里程。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申报主体须按季度向北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提交车辆测试及应用数据。
(五)示范应用场景须属于环卫清扫、城市管理、便民服务、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务领域,且示范应用范围在亦庄新城范围内。
(六)相关车辆获得示范区颁发的测试通知书,车辆运行数据接入示范区自动驾驶监管平台,接受统一管理。
(七)示范应用测试里程时间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
4、2025年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平台建设奖励。鼓励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开展前沿共性技术攻关,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的创新平台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每个主体每年支持金额最高2000万元。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并对亦庄新城发展产生实际贡献。
(二)申报主体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本事项所称创新平台包括国家级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
(四)申报主体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专项。
项目申报时间
自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